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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维通信: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乐鱼真人    发布时间:2024-03-15 13: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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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上海光维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Grandway Telecom Tech. Co., Ltd. 年度报告摘要光维通信NEEQ: 430742 公告编号:2023-003 一.重要提示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平台(或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夏旭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德滨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线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海笙翼系员工持股平台为夏旭岗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别的关联关系。

  三.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3.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进行追溯调整。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另外的成本的分摊金额。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公司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公告编号:2023-003 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的权利利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做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进行追溯调整。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市价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做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做处理的,应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3.2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 √不适用 3.3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3.4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适用√不适用